中心建制与管理模式

发布者:张树明发布时间:2020-02-19浏览次数:608

一、实验教学中心建制

1)打破了学科界限,将原有的校、院、系三级管理,调整为校、院两级管理,由学校任命主任和副主任。

2)中心为独立编制(正处级),下设实验教学部和实验技术部。

3)实验教学部主要负责日程实验教学、安全保障等工作;实验技术部主要负责仪器设备管理、实验室建设、网站维护等工作。

4)本中心是我校实验教学中心试点单位,其管理、运作模式将陆续在我校其他实验教学中心采纳。


二、中心管理模式

1)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,人、财、物统一管理,设立专职副主任负责实验中心的日常事务。

2)实验教师实行专、兼职分类管理,每学期按实验教学任务需要聘请院内高水平教师承担实验教学任务。

3)学校教学督导组、主管实验教学副校长、教务处、中心主任、副主任对实验教学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考核,组织实验教学质量评估。

4)成立实验中心建设专家组,专家组由学术水平高、业务能力强、热心实验教学工作的专家组成,同时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退休教师作为顾问。专家组和顾问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咨询,参与实验室管理与建设。

5)实验中心及时对教师科研成果进行整理归纳,开发实验教学内容,形成设计性(或由学生自行设计)、综合性、研究性实验项目。建立科研资料及实物资料数据库,实现网络化管理,使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。

6)建立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,各功能实验室、博物馆均应面向学生开放,使学生综合性、研究性实验能够在此顺利进行。